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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转让、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近年来,各地都在展开城镇化建设,大大加快农民进城的步伐,同时也迎合着当前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政策,真可谓一箭双雕。然而“卖地进城”对于离城市较为偏远的农民来说是不可行的,因为只有在城中、城郊地区的农村宅基地才值钱。但像这样的村庄只占到全国农村的5%,而城中、城郊村的农民则占全国不到5%,而实际上他们大多早已借着地缘的优势脱农致富并悄悄融入城市之中了。
眼下,国家放开制度限制,鼓励农民进城,但大部分农村的宅基地也不可能为农民提供他们进城所必需的成本。因为农村宅基地“卖”根本也值不了几个钱,到了某一天已经卖了宅基地的农民想留在城里却买不起房,想回农村又回不去,那时他们将无处安身。
如果哪一天农民的宅基地被开发商收购了,开发商没能根据市场土地价格给予农民足够的补偿,没能保证政策的公平,没能够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没能够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养老、医疗、子女上学等根本性的问题,农民就不可能真正的融入城市。而失地的农民,在城市不能安居,农村也回不去,留给他们的只能是流离失所,其惨状可想而知;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冲击。所以奉劝各位农民朋友想想清楚----凡事三思而后行。